福安市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1-07 16:31 来源:福安市司法局 谢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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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作用,最大程度维护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我市律师共办理刑事援助案件256件,刑事法律帮助及“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45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中心把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高度对待此项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健全工作制度,聚焦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经费保障。通过多次与市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的沟通,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这些工作的经费及补贴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及被告人在三人以上(含三人)的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相对其他案件上浮50%。

三、密切沟通配合,开辟绿色通道。针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帮助案件,公安部门开辟律师会见绿色通道,简化会见手续,缩短等待时间,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对于法院指派开庭案件,原则上法院不定开庭时间,由承办律师与经办法官沟通后再确定开庭时间,有效避免了律师开庭时间的冲突而影响援助案件的办理。

四、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对于每一个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实行“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全过程监督制度,加强对援助刑事案件检查,通过发放征询意见表、质量反馈表征询承办人、受援人的意见,开展结案后案件质量评估,切实保障刑事辩护的质量,对于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重点监督,保证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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