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每日一学(十二)

发布时间: 2023-05-15 10:05 来源:宁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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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关于民法典,你了解多少?下面跟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问:若小张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自己的名牌眼镜被对方打坏,如何索赔?

  答:可以直接向施暴男子索赔,若施暴男子逃跑或无力赔偿,被救女子应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问:一37岁单身男子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他能收养女儿吗?

  答:不能。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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