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关于民法典,你了解多少?下面跟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问: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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