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06 15:39 来源:宁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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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2023年7月5日发布的公告(第8号)和福建省司法厅通知精神,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凡选择在宁德市申请的人员应于2023年7月17日至20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北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337号窗口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宁德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宁德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申请人需根据网上申请的预约时间前来现场提交材料。

  2.申请人在宁德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3.如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补正材料交到宁德市司法局。

  4.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的,请提前电话联系宁德市司法局工作人员。

  5.宁德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93-2250365。

 

 

宁德市司法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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