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5 09:40

 宁司〔2016〕1号 

宁德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宁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sfj.ningde.gov.cn/)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39号;邮编:352100;电话:0593-2870988;传真:0593-2825142;电子邮箱:ndsf148@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2015〕91号)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共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115条,主动公开91条,不予公开文件24条,公开率79.1%,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对机关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行政权力4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权利15项,绘制了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同时,我局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经市政府研究明确我局责任事项81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项。我局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部门责任清单。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5月份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8月份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机制和内容保障机制,把我市司法行政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政策等信息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1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活动、会议、基层工作类信息总计161条,其中公告公示类20条,图片新闻类17条,工作动态89条,基层工作动态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2015年,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财务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8条。

    (三)公开形式——互联网门户网站

    我局在门户网站专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六个子栏目,分别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其中公开目录又包括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行政许可、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财务预算决算等10个项目。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点击相应栏目的链接查看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通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做到工作扎实、台账明晰。二是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宁德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宁德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1

24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1

24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宁德市司法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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