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司法局2017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5-25 17:03 来源:宁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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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司法局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主要职责是:(1)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牵头协调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选任及管理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承担市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4)负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普法经费总计1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以下六个方面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提升普法法制宣传工作水平和全市依法治理水平。

二是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和法院指定案件,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援尽援。

三是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是完成市辖几家医院的医患案件调处,推进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水平。

六是加强律师公证及司法鉴定管理,推进律师工作司法鉴定管理水平。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17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我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大型法制宣传等方式加强全市普法工作、提升全市依法治理水平;二是努力提升律师工作司法鉴定管理,推进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水平,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我局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宁德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宁德市司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宁德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宁德市司法局出差审批制度》等。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使用审批规范,手续完整。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办公室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清理盘点,但由于单位新业务用房在建设中,目前我局购置配备的速印机、复印件等部分固定资产未投入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做到按照年度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项目总投入170万元,实际支出170万元,资金到位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合法、依规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项目绩效工作选用的评价指标包括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 、产出数量、产出质量、项目效益,选用的项目评价方法是比较,项目开展良好,自评得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法制宣传方面,年初绩效目标为完成3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4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宣传员培训2次,组织依法治理工作培训1次,实际完成量为:完成4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5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宣传员培训2次,组织依法治理工作培训1次,完成比例100%。人民监督调解方面,年初绩效目标为组织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培训2次,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培训1次,实际完成量为:完成组织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培训3次,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培训1次,完成比例100%。医患纠纷调处方面,年初绩效目标为医患纠纷案件受理率100%,调处率95%以上实际完成量为:受理率100%,调处率98%,完成比例100%。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年初绩效目标为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2,实际完成量为: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2次,完成比例100%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投入指标体系总分30分,29分,其中:

情况总分3分,扣分原因是个别项目实际实施月份稍晚于计划月份,扣1分得2分。

项目立项总分12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立项与项目年度任务数及项目资金量相匹配,得3分;绩效指标明确,已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3分;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得3分;项目立项规范,项目规定的程序已申请立项,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得3分

资金落实总分15分,其中成本控制率100%,3分;资金到位率100%,3分;到位及时率100%,3分;资金使用率100%,3分;财政投入率100%,3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27分,其中:

业务管理总分9分,得9分,其中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得3分;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3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已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及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3分

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总分15分,得13分,其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未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扣1分,得2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有经过评估认证,得3分;单位固定资产有指定专人管理,3分;固定资产利用率未达到百分百,扣1分,得2分;项目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得3分。

会计信息管理总分6分,得5分,其中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3分;个别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扣1分得2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总分40分,得38分,其中:

产出数量总分14分,得14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100%完成,得2分;年内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00%完成,得2分;组织全市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员培训100%完成,得2分;组织依法治理工作培训100%完成,得2分;组织人民监督员培训100%完成,得2分;医患纠纷案件受理率调处率100%完成,得2分;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数、组织业务培训100%完成,得2分。以上目标指标实际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100%。

产出质量总分6分,得6完成市辖几家医院的医患案件调处,3分;完成受理率及调处率均达到或超过目标水平,得3分

项目效益目标总分20分,得20分。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十个一”项目,得2分;组织“护航金砖会晤  普法在行动”主题活动,得2分;完成开展全市依法治理督导调研工作,得2分;完成人民监督工作,得2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援尽援完成,得2分;全市律师公证及司法鉴定规范有序发展,得2分;促进涉法涉诉案件有效化解,得2分;通过全省综治考评工作,得4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完成,得2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业务楼在建设中,目前我局购置配备的速印机、复印件等部分固定资产未投入使用

3.个别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二)项目改进措施  

1.拟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完成业务用房建设,提升固定资产使用率;

3.加强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希望财政部门加大对我局业务用房经费的支持,以尽快完成业务用房建设,也有利于提升我局固定资产使用率。

(二)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提升工作水平。

 

附件:1.宁德市司法局2017年绩效自评情况表

      2.2017年宁德市司法局财政支出项目基本信息表

      3.2017年宁德市司法局财下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宁德市司法局

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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