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司〔2020〕10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宁德市司法局“三定”规定,参照省司法厅权责清单相关格式内容,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经市委编办审核,现予以公布。
依法明确市司法局权责事项共76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其他权责事项14项。
附件:宁德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宁德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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