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制度健全,明确工作责任。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努力提高备案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核重点。截至目前,共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10件,经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并按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与及时率达到100%;共妥善处理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办交办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管理等涉法事务44件。
二是抓工作重点,加强文件管理。严格规范规性文件备案审核,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组织开展我市与现行开放政策和《外商投资法》不相符、影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为修改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2件。
三是抓规范运行,提高效率质量。对重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对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既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也方便了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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