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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 2023-03-30 11:15 来源:宁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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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要求,现将宁德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省对市绩效考核涉及司法行政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行政诉讼败诉率为10.47%,同比降低8.16个百分点,逆向排名跃居全省第二,提高了6个位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7.93%,同比上升6.53个百分点,跃居全省第二,提高了3个位次;行政复议合法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率均为100%,连续4年均为全省第一。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治宁德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工作成效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提请市委三次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法治宁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年终述法制度,会商市委组织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牵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实施方案》,从提升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等6部分明确18项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宁德市市区内河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查。制定《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审核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涉法事务162件,审查市政府合同、协议16份。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或宣布失效133件。推动市公安局等16个部门完成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指导市工信局等17个部门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对部分市直及县级行政执法单位603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倒逼各行政执法单位提升执法水平。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效被省司法厅以文件形式通报表扬,并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0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7件,复议案件协调率达46.43%。精心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现有国家级示范村(社区)13个、省级示范村(社区)83个。

  (二)维护稳定工作卓有成效。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赋予市司法局的职责,组织召开两次重点人群组联席会议,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社矫对象信息核查制度,规范事项审批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管理,持续开展暂外社矫对象常态化病情复查审查和督察工作,严防社矫对象漏管失控。寿宁、福鼎两地按照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标准完成社矫中心升级改造。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全市127个乡镇(街道)实现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我市6个课件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教学课件评选活动中获奖。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核查、无缝衔接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人员管控。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强弱项、建机制”专项活动,做好涉疫中高风险地区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和衔接工作。创新打造以“民间枫桥”“园区枫桥”“社区枫桥”等为组合的“山海枫桥”,全面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13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公安等12个重点部门实现行政调解组织市、县两级全覆盖。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2万件,调解成功2.43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8.21%。其中,调处医疗纠纷90件,调处成功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切实守好社会安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法律服务质效持续优化。制定出台《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十条措施》《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八条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有序复工复产,省、市电视台均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持续开展“百所联百会”工作,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走访民营企业60多家,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100多个。“148品牌”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培育了一批具有特色亮点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全市9个公证机构实现了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等4个公证服务项目“跨省通办”,2个公证处开通远程视频公证业务,共办理“跨省通办”公证服务12件、办理“零接触”公证316件。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并与“12345”热线归并运行。巩固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指导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各律师事务所全部制定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实现公证行业零投诉、司法鉴定行业投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0%。圆满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市局连续四年被司法部评为表现突出单位。

  (四)法治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落地、开花结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组织中心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入开展“三提三效”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进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每季度对“零报告”司法行政单位进行通报,采取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细落实。以党建引领促乡村振兴,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认领撂荒农地15.7亩,下拨27万元资金帮扶蕉城区霍童镇和东源村、周宁县仕本村等镇村建设。组织28批164人次党员干部到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彰显了司法行政人的担当作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行政诉讼败诉......主要表现在:行政诉讼败诉风险依然较大,工作改革创新亮点不够突出,有分量、有影响的还不够多;对先进经验和典型的挖掘培树力度还不够大,用心用情讲好宁德司法行政故事的本领亟待提升;法治队伍的综合能力素养还要锻炼提高等等。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要求,持续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牵头制定2023年市委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出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重要措施方案以及《宁德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跟踪问效,深化落实法治宁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相关规划方案,提升全市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行政立法、备案审查等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地方特色统筹编制2023年度立法计划,重点加强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行政立法。根据上级部署,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落实《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备案审查,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助力打响“宁德服务”。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做好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下放行政执法职权运转顺畅。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质效。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规范行政复议“组织机构、案件受理、案件审理、复议决定、档案管理、监督指导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全面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宁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若干措施》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降低败诉率,确保行政诉讼“双率”位居全省前列。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精心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考核验收,积极参与“智慧普法”项目建设和省级“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进基层行动”“蒲公英在八闽”“党章党规伴我行”等主题活动。着力培育法治文化品牌,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普法工作室。进一步发展壮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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