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提升备案审查质效 助推政府治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 2023-05-16 12:01 来源:宁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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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有力指导下,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全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工作质效,助推政府治理规范化。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水平。依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效衔接国家政策和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布等制定程序,为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明确市政府办、司法局、市直部门各方职责,跟踪了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检验评价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效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统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与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履行职责,提高文件质效。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职责,要求起草单位按规定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要求起草单位对送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等内容进行前置审查,审查通过后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再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积极与省司法厅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保持联系,承接备案审查意见,将意见反馈给起草部门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质量持续提高,有力地维护法制统一。

  三是强化审核能力,优化服务方式。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交叉审查等方式,对法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和市直部门法制机构业务联系,深度交流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经验和技巧,着力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和审核水平;完善审核机制,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涉及疑难法律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市直部门参与审核,充分发挥专业力量,提升审核工作法治化水平;优化法治服务,通过积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磋商和合同审核把关,司法局主要领导全程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为市政府决策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四是加强备案监督,夯实监督实效。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以推进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履行报备职责,报备文件数量大幅提高,2022年报备266件,数量达历年之最,同比增长103%,其中市直单位报备129件,同比增长258%,报备效果显著提升;全面审查报备文件,着重对涉及疫情防控、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改革创新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以及是否增设行政处罚或许可、设置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确保审查有广度,监督有力度;妥善处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报备机关沟通,对于形式或轻微违规问题,给予备案审查告知提示,对于严重违法或经备案告知提示仍不依法纠正的,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并出具备案审查意见,2019年以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中予以修改20件,不予备案10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季度通报制度,并将季度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切实把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宁德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职能,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合法性审核、备案监督、清理评估等各环节,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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