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吴某某带着印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来到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件回顾
吴某某系宁德某项目工程的模板工,2022年8月7日吴某某在工地作业中受伤,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吴某某的情况属于工伤,吴某某受伤后用人单位却不肯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无奈之下,2023年3月21日吴某某来到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审核材料,吴某某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了律师承办本案。
承办律师了解案情,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后向宁德市蕉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仲裁委开庭审理,依法裁决支持吴某某的仲裁请求。用人单位不服仲裁委裁决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为吴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诉讼中,经不断努力多次组织调解,最终,用人单位与吴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支付吴某某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几经波折,吴某某终于拿回属于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感动之余,吴某某向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敬赠了锦旗,向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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