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不” 主动履行——宁德市政府打造行政机关“零强制执行”的宁德样板

发布时间: 2023-09-08 18: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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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福建法治报头版刊登了《坚持“三不” 主动履行——宁德市政府打造行政机关“零强制执行”的宁德样板》相关报道

  近年来,宁德市政府坚持“政府主导是根本,府院联动是关键,协同协作是保障,全程督促是基础,主动履行是目标”的导向定位,创新行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从推动行政机关“不敢不履行、不能不履行、不想不履行”三个方面,助力破解涉行政机关案件执行难,着力推动行政机关带头讲诚信、践承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运用“四项考评”  让行政机关“不敢不履行”

  实现行政机关“零强制执行”,“不敢”是前提,源自于敬畏。

  1995年,宁德某单位因未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判决赔偿企业116万元,但拖了26年,直到2021年才履行到位。针对上述情况,2021年宁德市政府“刀刃向内”,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机制改革,建立“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

  所谓“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是指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尽量促成行政机关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尽可能地避免因未自动履行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影响政府公信力。

  宁德市政府把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明确涉案行政机关承担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在推动行政机关“不敢不履行”方面,宁德市创造性地将主动履行情况从原来列入综治考评,增加至列入“综治、营商、文明、绩效”四项考评,将考核后端“是否纳入失信名单”,调整为考核前端“是否主动履行”,推动行政机关及时履行。

  2022年,宁德市在全省率先实现“零强制执行”。同年,宁德营商环境指数居全省第5位,较上年提升4位,成为全省营商环境优良城市。2023年,省营商办推广上述“宁德做法”,修订了相关考评指标。

  完善“制度保障”  让行政机关“不能不履行”

  实现行政机关“零强制执行”,“不能”是关键,源自于制度。

  2022年5月,宁德市出台全国首份“零强制执行”规范性文件,配套制定《实施细则》等制度措施,明确主动履行的职责和具体规程。同时,宁德市政府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每年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联动机制,协调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各县(市、区)落实“零强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宁德市政府对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开展“集中清零”行动,针对长期拒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行政机关,坚决从严采取考评惩戒措施。2022年,对14件积案进行通报,责令属地政府主要领导对涉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通过案情报告、行为审查、全程督促等措施,实现常态化“清零”。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宁德市政府不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评议、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等制度,创新行政复议“四个+”举措,搭建“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实行“复议+调解”审理模式,推进行政复议工作高效规范运转,尽可能减少司法诉累,连续四年在省对市绩效考核中行政复议合法率均为100%,位居全省前列。

  树立“诚信导向”  让行政机关“不想不履行”

  实现行政机关“零强制执行”,“不想”是根本,源自于觉悟。

  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谈到“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哪里的领导秉公办事,不畏权贵,执法严明,那里的正气就上升,事情就好办”。宁德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宁德市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把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作为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同时,严格落实学法、述法制度,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情况作为述法重要内容。

  通过“一把手”示范引领,带领班子学、队伍学,切实增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意识。全市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树立“守信光荣”的社会导向,带动了群众和企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2022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考评中,宁德“执行合同”指标较上年提升2位,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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