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指派的刑事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接待法律咨询;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12348” 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宣传、交流活动以及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2870006
(二)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
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务: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2760733
网站标识码:3509000027
闽公网安备:
35090202000247号
闽ICP备12018555号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瑞云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870988
主办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司法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