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司法局直属单位

  (一)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指派的刑事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接待法律咨询;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12348” 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宣传、交流活动以及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2870006

  (二)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  

  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务: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276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