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福建省司法厅通知精神,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宁德市报考且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宁德市司法局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凡选择在我市申请的人员应于7月12日至1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北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225号窗口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为避免人群聚集,请申请人根据网上申请的预约时间前来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严格遵守现场秩序,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2.申请人因疫情管控、或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隔离期的、或在国(境)外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的,请提前电话联系我局工作人员。
3.宁德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93-2250365。
宁德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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