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德市司法局党建生活馆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预算金额:1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1 |
1-1 |
宁德市司法局党建生活馆装修工程 |
1项 |
140000元 |
14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并被邀请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2.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2.4、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8日 至 202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司法局706办公室
方式:报名供应商直接至我局办理,须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下午6: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司法局706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司法局
地址:宁德市司法局东侨区瑞云路2号B幢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典旺
电 话:2883068,15980387018
网站标识码:3509000027
闽公网安备:
35090202000247号
闽ICP备12018555号-4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瑞云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870988
主办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司法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