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司法局于2024年1月2日印发了《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宁司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废止《宁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通知》(宁司〔2020〕38号)。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前置规定、行政复议管辖体制以及行政复议程序、决定等方面作了调整。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司法局牵头开展涉及行政复议及其他领域清理工作。
二、《通知》主要内容
《宁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通知》。该工作制度中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延期、中止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引用条款都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一致,已无法满足新法实施后对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需要,应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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